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新冠感染高峰后,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新闻1+1丨新冠感染高峰后 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已过,但相关诊疗,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农村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救治能力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如何提升基层诊疗和服务能力? 今晚《新闻1+1》邀请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吴浩,共同关注:感染高峰后,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如何实现早转诊?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首先我们要实现早发现,用好配置的一些设备。其次,练好自己的本领,就是能够早识别一些有重症倾向的患者,能够早期给予干预和治疗,减少重症。第三,我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里面特别强调的一些指标是早期预警,能够迅速的和畅通地把他转诊上去。第四,要根据医联体和包片原则进行一个绿色通道,甚至在有些地方可能流行或者说流行比较大的情况下,关口要进一步前移,要选派一些有经验的上级医院的医生,直接派驻到乡镇去驻点,确保重症病人能够转得出去转得快。
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对基层医疗人员的培训重点是什么?他们的需求是什么?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在培训过程中,很多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在问的问题是抗生素如何使用、小分子药物如何使用、激素药物如何使用、恢复期的怎么去处置、如何去识别和分析危重症,这是最主要的需求。同时基于这些需求,我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的培训中安排了答和问,这里的专家都是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临床救治过病人的专家去回答和问询,去解决我们基层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
春节期间农村重新热闹起来,有哪些防疫提醒?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①如果还没有阳的人要回到农村之前,我觉得他需要自己做抗原或者是核酸检测,确保不把感染的风险带回家。②要加强自己在旅途中的防护。③刚刚阳康的一些民众回到农村走亲访友,要注意好自己的生活节律,尽量让自己恢复得更好一点。(央视新闻客户端)